维普论文检测系统检测-武汉科技大学

各学院:根据教育部《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》(教育部令第34号)、《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》(教育部令第40号)、《武汉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检查实施办法》(武科大教〔2005〕18号)、《武汉科技大学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》(武科大研〔2014〕16号)等规定,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本科毕业设计(论文)管理,推进建立良好学风,提高人才培养质量,严肃处理毕业设计(论文)作假行为,学校决定今年继续对我校本科毕业设计(论文)进行文字复制比检测(以下简称“论文检测”)。具体安排如下:

一、检测工作组织
此项工作由教务处牵头,各学院具体负责。各学院应成立论文检测工作小组,由主管教学的副院长担任组长。工作小组职责如下:
(一)统筹管理本院论文检测工作,按照学校规定安排本院论文检测工作;
(二)加强教师和学生的学术诚信教育,开展相关培训;
(三)根据论文检测结果,对有关毕业设计(论文)进行相应处理;
(四)论文检测工作结束后,汇总数据并提交至教务处。

二、检测范围
我校2017届所有本科主修、辅修专业的毕业设计(论文)。辅修专业的毕业设计(论文),由辅修专业开办学院负责检测。

三、检测标准及结果处理

类别
检测结果
结果认定
A
R≤25%
通过检测
B
25%<R≤30%
通过检测
C
30%<R≤50%
疑似有抄袭行为
D
R>50%
疑似严重抄袭行为

说明:R为总文字复制比。

(一)A类:通过检测,学生可申请答辩,答辩通过的可申报校级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。
(二)B类:通过检测,学生可申请答辩,但答辩通过的也不可申报校级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。
(三)C类:学生需在指导老师指导下修改毕业设计(论文),修改后复检,复检总文字复制比R≤30%可申请答辩,但该毕业设计(论文)成绩不得评定为A、A-或B+。
(四)D类:由学院论文检测工作小组组织三人以上专家组进行认定,如确认存在严重抄袭行为,取消该生当年毕业设计答辩资格,如确认不存在严重抄袭行为,可按C类处理。
(五)经查实,属于请他人代做的毕业设计或代写的毕业论文,取消该生当年毕业设计(论文)答辩资格,学校并可给予该生开除学籍处分,已答辩的则其毕业设计(论文)成绩无效。为他人代做毕业设计、代写毕业论文、出售毕业设计(论文)或者组织毕业设计(论文)买卖的人员,属于我校在读学生的,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。

四、检测工作安排
(一)我校采用“维普论文检测系统”进行检测,教务处将提供账号给各学院使用。学校对每篇本科(含辅修专业的)毕业设计(论文)只提供一次免费检测机会。
(二)有多次检测需求的学生,可自己先登录“维普论文检测系统”的个人版注册缴费自行检测()。此项费用系由学生个人与维普公司之间产生,学校并不收取任何费用。
(三)学生最晚应于答辩前5天将本人毕业设计(论文)电子版送交导师(电子版文档命名格式见下面第五条要求),由导师报送学院检测。检测结果报告Excel表可从检测系统导出,学院应及时将检测结果反馈给指导教师、学生。检测结果R>30%的,学院不得同意答辩。
(四)学院教务管理办公室将本学院检测结果连同检测情况汇总表(见附件)统一报送教务处。论文检测工作纳入学院年终考核。

五、文档有关要求
提交“维普论文检测系统”进行检测的毕业设计(论文)必须与实际作品一致,且文档应为Microsoft Word的doc格式(不得压缩),文档命名格式:主修专业的为“主修_主修学院名称_专业名称_学号_姓名.doc”、辅修专业的为“辅修_辅修学院名称_辅修专业名称_学号_姓名.doc”。学院名称、专业名称,必须用全称。检测结果报告zip压缩包直接从系统导出,压缩包名称将自动同doc文档名。
提交检测的毕业设计(论文)文档里除了必须为图片的内容外(如机械原理图等),其他内容均应为文字,而不得制成图片以规避检测。否则,以作假、学术不端论处。

附件:XX学院2017届本科毕业设计(论文)检测结果汇总表

武汉科技大学教务处
2017年5月22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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