忻州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进行查重检测的通知

为了加强大学生学风和学术道德建设,杜绝本科生毕业论文创作过程中的抄袭,非正常引用等学术不端现象,保证毕业论文的创作质量,根据院政字〔2013〕79号《忻州师范学院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实施细则(试行)》和教务处《关于对2015届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进行查重检测的通知》,我系决定对2016届毕业论文答辩前要求进行查重检测。具体安排如下:

1、本届毕业生定稿时间5月10日,要求本届每位毕业同学在交稿前进入维普论文检测系统(个人版)进行自查,查重内容为论文的正文部分(第一章至最后一章,除去封面、目录、注释、致谢、附录)。

2、文字复制比在30%以下(含30%)的学生视为通过检测,安排参加答辩;文字复制比在30%以上的学生,由指导教师根据检测结果指导学生进行论文修改,修改时间至少1周,修改后的毕业论文须进行复检。复检后的文字复制比降至30%以下者,视为通过检测;仍未通过者,则取消该生毕业论文(设计)答辩资格。

3、各位同学定稿并经查重合格后,请于5月11下午6:00前统一将论文打印稿(一式3份)交801资料室。同时将合格的查重电子报告及毕业论文电子稿发往邮箱 984654895@qq.com,毕业论文电子稿、查重报告统一命名为:系—专业—班级—学号—姓名,如“经管系—工商管理—1101—2011xxxx—张三.”,不符合格式要求的一律不安排答辩。

4、5月11日前各指导教师将各自指导学生的指导教师评阅表、指导记录表、任务书统一交801资料室。5月12日—5月14日为评阅教师评阅论文时间,5月15日分发论文、答辩教师审阅论文,5月16、17日进行论文答辩。答辩具体安排另行通知。

5、请各位指导老师、同学,抓紧时间,按质按量完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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