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口经济学院规定毕业论文“总文字复制比”应控制在30%以内
2017年03月25日|检测资讯
从海口经济学院官网了解到,加强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,营造学术诚信氛围,杜绝论文抄袭行为,该校继续使用维普论文检测系统对毕业论文进行检测工作,本科论文使用的是维普系统的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。
1.学院对本科生毕业论文的“总文字复制比”要求是:申请参加答辩学生的毕业论文“总文字复制比”应控制在30%以内,不达标的毕业论文不予参加答辩;
2.各二级学院在组织答辩前,须对所有学生毕业论文的检测情况进行核查,对未通过检测的学生可作延缓答辩处理,待通过检测后方可安排答辩。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,由所在单位负责组织对其论文进行进一步的审查和认定,对确定为不合格的毕业论文,要求学生进行修改,直至合格后方可安排毕业论文答辩。
3.毕业设计(论文)电子文档检测版本必须与提交的答辩纸质版本一致,否则取消答辩资格,抵制投机取巧不诚信行为。
4.学生提交毕业论文终稿时(纸质版),须附维普检测报告。
5.网上检测作为毕业论文检查的重要辅助手段,希望全体指导教师在指导过程中恪守职责,严格把关。
各二级学院负责安排专人对本学院学生的毕业论文(设计)正文进行检测,不得将账号公开给学生,严禁向他人收费检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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